《奖励办法》明确了有关扶持资金的扶持范围:为促进北海旅游产业加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尤其是旅游市场开拓、旅游项目建设、乡村旅游发展、旅游商品研发、旅游服务与质量管理提高和旅游人才培养培训等工作中成绩突出者。明确设立了如下专项奖:旅游市场开拓扶持奖、旅游企业营销扶持奖、邮轮旅游发展扶持奖、乡村旅游发展扶持奖、旅游商品研发扶持奖、旅游餐馆发展扶持奖等10个专项奖,此外还设立了“全国百强”及“广西十强”的旅行社、新评定的A级景区、乡村旅游示范点等8个特别奖,奖金最高可达200万元。
《奖励办法》还严格规定了各个奖项的申报程序、申报条件和申报时间以及审核程序。该政策的出台,将有力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