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达拉宫
“我们就是冲着旅行社‘独立成团’才去的,到了西藏以后就变成散客拼团,导致我们一家三口在布达拉宫的游览之中被迫分离。后来旅行社还将许多行程中约定的景点擅自变更,缩短了游览时间,我们这趟西藏之旅真是被坑了,到底什么才是独立成团啊!”虽然事情过去快2个月了,但是网友龙越在给本网投诉时依旧十分气愤。作为虔诚的佛教徒,却未能全家一起参观布达拉宫,这让他们对“浙江省五星级旅行社、全国百强旅行社”的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省国旅)十分失望。
今年7月,龙越、秦晴夫妇在儿子龙小龙(均为化名)结束高考后,准备一家三口前往西藏旅游。考虑到赴西藏旅游时间较长,因此特别看重旅行社的管理和服务品质。经考虑之后选择了当时在报纸上刊登“赴藏10日游独立成团”广告的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于2012年7月2日到该旅行社报名参加了7月7日“卧去飞回—拉萨日喀则林芝10日游(独立成团)”的旅程,并缴纳了每人七千多元的旅费。
原本一家三口认为“独立成团”可以享受优质的旅游服务,不用与其他旅行社的散客拼团。但在整个游览过程中,他们却发现与当初设想的大相径庭。之后,也因团队人员的变化导致一系列行程的混乱。
“独立成团”概念模糊,一家人被“分离”
网友提供的广告复印,红笔圈出处标明了“独立成团”
7月12日,龙越一家人到达西藏赴布达拉宫参观,在没有事先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分在了两个不同的团队,儿子龙小龙与宁波另一家旅行社的6人在一起。
“我们家人都是信奉佛教的,对于布达拉宫这样一个神圣的佛教圣地,我们和儿子被分开参观是非常忌讳的事情,甚至成为我们心里一道阴影了。”母亲秦晴对于在行程中母子“被分离”的行程安排十分不满。
龙越夫妇认为,他们所理解的“独立成团”应该是旅行全过程都由同一批游客组成,在游览过程中不应该有其他游客的随意加入和退出。更重要的是,在游览过程中“独立成团”的旅行团是不应被分开的。“当时刊登的广告上和我们的旅游行程计划书上,都明确写明了是‘独立成团’,为什么我们到了西藏后才发现,只有我们是参加10日团的,其他还有8日的团,这和散客有什么区别?”
网友提供的同行团友关于龙越一家(化名)被分开参观的书面证明
根据网友提供的材料,记者发现龙越夫妇的旅游行程计划书以及报名的广告确实是写明了“独立成团”;而他们与省国旅签订的《浙江省国内旅游合同》,却没有明确解释“独立成团”的概念,也没有标注是否是由导游全程陪同。
记者在百度百科上查询到, “独立成团”是指一个单位或一个群体或者个人,要求旅行社为其设计旅游路线,提供独立包车,独立使用导游,预订酒店,从而组成的一个团队。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浙江四海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省旅行社协会法务部主任傅林放律师。傅律师表示,“独立成团”并不是一个法律词汇,没有明确的法律定义,具体在行程之中是否有散客拼团现象,或者是否有导游全程陪同,还是要看签订合同里有没有明确的说明。
网友的投诉书
擅改行程、缩短游览时间、偷换游览项目
擅改行程缩短时间:经历了2天的火车,龙越一家以为终于可以开始领略西藏的壮美风光,没想到一系列行程的改变让他们又惊又气。7月10日,按照游览行程全团应参观“卡定沟”项目,导游却擅自改为次日回程时;7月11日,行程应为“早餐后参观尼洋阁”,却被改为当日下午17时20分。据记者了解,由于当地政府规定出林芝八一镇检查站必须在18时前,当日龙越一家人的“尼洋阁”、“卡定沟”项目参观均匆匆而过,也根本没有到‘不少于30分钟’的约定。
“偷梁换柱”: “7月10日我们本来应该去南伊沟和大峡谷,但旅行社和导游告诉我们当日南伊沟道路塌方无法成行,我们只能按导游的意图改为鲁朗林海和大峡谷2个项目。事实上当天南伊沟根本无道路塌方停止开放旅游一事,因为南伊沟和鲁朗林海门票差距较大(南伊沟200元,鲁朗林海30元),但导游却带我们去了只需30元门票的鲁朗林海,而收费却是一样的。”
之后,由于龙小龙在参观布达拉宫的过程中体力透支,在7月14日凌晨2时起出现高原反应,秦晴陪同儿子赴当地医院救治,导致了他们母子两人未能完成规定的14—15日赴日喀则的游程。“后来旅行社仅退了我们2人2天的门票及餐费320元,最让我们寒心的是,导游连问都不问一句。”母亲秦晴对此格外气愤。
记者咨询了浙江四海方圆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省旅行社协会法务部主任傅林放律师,并根据《浙江省国内旅游合同》第八条的旅行社违约责任的第(5)(7)条发现:旅行社擅自变更或减少旅游项目的,每变更一项或减少应支付旅游费用的2%、5%的违约金,并退还相应旅游项目的导游费、门票等各项费用。旅行社擅自缩短游览时间或擅自延长购物时间的,每一次应向旅游者支付旅游费用2%的违约金。
附在合同后的行程单
服务质量难恭维 游客24小时里只休息4个半小时
据父亲龙越回忆,他们所住的旅店及星级在旅游合同中没有明示,在实际安排的住宿旅店也没有达到标准。“我们住的很差的,比如酒店里寝具也不换,用餐质量也很差。” 更令他们不满的是,导游的服务质量非常差。
“合同上明明写着是‘优秀导游优秀服务’,而我们的导游吴XX所佩戴的导游证居然是‘初级导游’,解说的时候常常坐在座位上,背对游客面向车前,而且数次延迟行程减少景点。我们儿子去医院打点滴也丝毫不过问。”父亲龙越告诉记者。
由于行程安排、司机对路况的不熟悉以及导游不达标的服务及协调能力,7月11日4点半从林芝出发到7月12日4点到达拉萨酒店,对于一个刚到西藏且有高原反应的团队,在整整24小时内仅安排了4个半小时的休息时间。
除此之外虽然有20多年驾龄的司机却由于对路况、车况的不熟悉,在日喀则返回拉萨是发生发动机炸缸等故障,让游客很没有安全感。
龙越一家已经向有关部门投诉了省国旅的这次“不合格”的西藏游,浙江在线将继续关注事情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