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幼儿园组织亲子游孩子受伤 家长也要担监管责任
  • 来源:http://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3-5-11 点击:
  • 在线律师:梁会萍(江苏金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吕先生:我女儿在参加幼儿园组织的亲子游活动快结束时,老师让小朋友排队,位置选在了一个斜坡上,结果排在后面的小朋友从后面抱了我女儿一下,结果导致我女儿跌倒骨折,这个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

    梁律师:首先,从后面抱你女儿的小朋友是直接责任人,她的监护人应对你女儿承担主要责任;其次,顾名思义,亲子游是有监护人在身边陪护的,你女儿的意外你也应该承担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再次,幼儿园选择的排队位置是斜坡也是有问题的,因此幼儿园也应负责任。可以根据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黄先生:我父亲是一位在职的工作人员,在今年1月16日上班期间突发疾病送医院手术4天后死亡,他这种情况是否算工亡?我家可以得到哪些补偿和赔偿?

    梁律师:不算工伤。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本案中,你父亲在生病入院4天后死亡,依此规定,不属工亡。

  上海工商 

申明:本网站是为游客提供综合性旅游信息的服务网站,部分文章或图片取自互联网,如侵犯到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立即删除,若未提出,我们将视为认可!我们一直在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