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市旅游局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开展了专项整治,对旅游客运资质、挂靠经营、旅游客车驾驶员等方面进行了清理。在整治过程中,整治专班按照“旅游客运车辆必须由旅游客运企业全额出资”的原则,要求旅游客运企业采取挂靠车辆过户、收购、入股等多种方式对所属车辆进行清理,将所有车辆收购为公司车辆,实行统一经营。并根据市场需求,新购置了17座到55座的高、中档车型 ,投入旅游客运市场。
此前,鄂州市只有一家专业从事省际旅游客运的公司,而公司所属22台车辆,绝大部分是挂靠经营,车辆老旧、价格高、服务质量低,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旅游客运市场的需求,旅行社和游客的投诉较多。通过整治,该市公营旅游车辆达到39辆,全部挂上旅游客运车辆专段号牌,总座位数达到1360个,基本能够满足旅游客运市场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