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旅游局举办中西部旅游局长培训班 如何当局长
  • 来源:http://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2-5-10 点击:
  • 5月10日讯 记者从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获悉,国家旅游局近日发布《关于举办第二十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的通知》,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旅游业 “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提高中西部地区旅游行政管理干部的行业管理能力,国家旅游局决定举办第二十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人才开发,乡村旅游开发,中外旅游发展现状及趋势,民俗文化与旅游开发,和如何当好一名旅游局长等。

    据了解,培训采用专家授课、分组研讨、实地教学和论文撰写等方式。以下为通知全文:

    江西、重庆、贵州、广西、宁夏、内蒙古、陕西、河南、山西、湖北、安徽、湖南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旅游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旅游业 “十二五”人才发展规划》,提高中西部地区旅游行政管理干部的行业管理能力,国家旅游局决定举办第二十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中西部地区市(地、州、盟)、县(旗)旅游局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副局长(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旅游规划与开发,旅游市场营销,旅游人才开发,乡村旅游开发,中外旅游发展现状及趋势,民俗文化与旅游开发,和如何当好一名旅游局长等。培训采用专家授课、分组研讨、实地教学和论文撰写等方式。

    三、培训时间、地点和费用

    时间:2012年5月20-26日(20日报到,26日返程)。

    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西华门饭店(南京龙蟠中路202号,见附件4)。

    费用:培训期间学员的住宿费、餐饮费、专家授课费和会务费等费用由国家旅游局承担,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派出单位负责。

    四、 培训要求

    1.请各省(区、市)按照要求认真遴选学员,将报名表(见附件2)和汇总表(见附件3)于5月14日前同时传真至国家旅游局人事司和南京旅游职业学院,并将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相关电子表格可以到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或“教育培训”栏目下载)。

    2.请各省(区、市)对选派学员提出明确的学习要求,严肃学习纪律,并指定一位学员为本省临时负责人。

    3.请每位学员结合本职工作,围绕培训内容,提前准备小组讨论发言提纲,培训结束前,交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论文。

    4.培训不提供接送站服务,请学员自行安排好市内往返交通。

    国家旅游局人事司联系人:郭肇琪、王晓霞

    电话:010—65201923/1909

    传真:010—65201900

    邮箱:pxc@cnta.gov.cn

    南京旅游职业学院联系人:李 明

    电话(传真):025-58591258,58757195

    邮箱:pxc219@163.com

    第二十期中西部地区旅游局长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省(区、市)

    名额

    省(区、市)

    名额

    江西

    6

    陕西

    5

    重庆

    5

    河南

    6

    贵州

    6

    山西

    4

    广西

    5

    湖北

    5

    宁夏

    4

    安徽

    5

    内蒙古

    4

    湖南

    5

     

     

    总计

    60

        作者:伍策

  上海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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