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7日《旅游法》首议 超过1/4网民支持该草案
  • 来源:http://www.xiakeyou.cn 编辑:侠客游旅游网 时间:2012-8-29 点击:
  • 外媒报道认为,目前中国的旅游业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中国接待入境旅游人数位居世界第三位,中国希望旅游业能够成为发展的支柱之一,并正朝着这个目标稳步迈进。《旅游法》将旨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微博民意方面,只有约8%的网民在《旅游法》首议后,对当中的部分政策持有负面声音,超过四分之一(约25%)的网民则表示了对政策的支持与肯定。

     

    文/侯沛

     

        中国首部《旅游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受关注

    近日,中国首部《旅游法》正式进入立法程序。该消息一经披露,就快速受到了境内外媒体、专家、涉旅企业、网民等多方的热切关注,截止到2012年8月29日12时,相关新闻报道量已达664篇次。西班牙《经济学家》周刊等西方主流媒体加入了相关报道。

    援引参考消息报道《西报:中国将出台首部旅游法》。外媒报道认为,目前中国的旅游业正处于迅速发展阶段,中国接待入境旅游人数位居世界第三位,中国希望旅游业能够成为发展的支柱之一,并正朝着这个目标稳步迈进。《旅游法》将旨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8月27日《旅游法》首议 超过1/4网民支持该政策

     

    微博民意方面,只有约8%的网民在《旅游法》首议后,对当中的部分政策持有负面声音,超过四分之一(约25%)的网民则表示了对政策的支持与肯定。

    境内外媒体纷纷报道《旅游法》进入立法程序

    新闻媒体方面,境内媒体除凤凰网、中国经济网、深圳商报(数字报纸)转载、发布了深圳商报张颖辉的题为《旅游立法不能避谈“门票”》一带有负面情感倾向的报道外,其他境内报道均为非负面倾向报道。

    《旅游立法不能避谈“门票”》一文的作者认为,《旅游法》对于公众最为关心的景区门票问题,该法除了要求景区门票价格变动应提前6个月公布之外,并没有实质性地涉及。并建议对景区价格形成机制确立一个原则性框架,以法的名义束缚景区随意性涨价的利益冲动。

    境外媒体方面,澳门媒体新华澳报永逸发表了一篇题为《旅游法打击零费团惟或仍会有灰色地带》的文章。该文以较长的篇幅分析了《旅游法》对澳门的影响和建议澳门政府采取的有关对策。其中文章作者特别指出澳门特区也宜制定相应的法律,以与《旅游法》相衔接并予以配合,以此来彻底杜绝零费团、负费团等情况。并认为,倘处理成功,就将会成为在立法领域上,「一国两制」互相配合的成功范例,为今后解决区际法律冲突等问题,开创先例。

    此外,文章还认为从当前的相关报道看,《旅游法》的处罚措施不严厉,只是行政罚,并没有刑罚。这就使得违法的成本太低,可能阻吓作用并不大。在违法成本较低之下,仍将会有人挺而走险,还是屡禁不绝。

    微博话题关注《旅游法》草案 少数网民提出异议

    深圳商报、新华澳报等媒体的关注点与部分网民的忧虑不谋而合。从《旅游法》关注的微博话题方向看,价格问题(担心景区门票涨价)、执法问题(担心法案监管不力)也是民众担忧的重点问题。此外,少数网民(约4%)还对法案的条款的明晰和可量化程度提出了一些异议。

     

    8月27日《旅游法》首议 超过1/4网民支持该政策

     

    规范中国旅游市场已是众望所归、民心所向

    在当前世界经济看中国,中国经济看消费,消费经济看旅游的大势背景下,切实规范中国旅游市场已是众望所归、民心所向。

    西方媒体在近期的报道中,不断指出中国高层正有意大力发展旅游。而中国旅游业伴随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迅猛发展,奇迹式增长,也迎来了百年来最好的岁月。国际权威数据显示,中国已经跃升为全球第三大入境游目的地国,中国的出境游市场更增长迅猛。

    在此背景下,经历了20年纠葛的《旅游法》终于在近日正式进入了立法程序。它的出台对改善中国旅游环境、规范中国涉旅企业行为、增强涉旅企业商誉,促进国内旅游健康、可持续的增长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当前境内主流微博数据也充分显示,超过九成的网民(含涉旅企业、旅游行业从业者)对法案的出台表示了积极的关注,并认为立法对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将发挥极大的作用。

    新浪微博网民魔芋:太好了,以后不做购物团,全部正团费,大家明白消费,我们从业者明白赚钱! (8月28日 16:34)

    新浪微博网民钜昌Sameul:好事!强迫购物应取缔!若是有购物点的,报团时应当说明清楚!去几个点!占用多少时间!一清二楚避免争吵! (8月28日 19:14)

    不过,正可谓爱之深则责之切,中国网络舆情在高调显示出到社会舆论和民众热切盼望《旅游法》出台的同时,也反映出中国民众对这部法案及未来法案执行过程中一些问题的忧虑。

    新浪微博网民猪槛槛:如何界定“被购物”,如何取证,如何监管,需要更多的细则去支持才能执行。消费本应该公开透明,团费的高低,本来就不由消费者决定,市场经济的竞争自然会影响价格。消费者选择时考虑的是高质素的服务,行程的丰富。为了低价钱而换来强迫的购物,得不偿失。

    新浪微博网民江都五皮辣子:如果该条款通过了,那以后诸如有海南的潜水、内蒙的烤羊、宁夏的骑马骑骆驼、瘦西湖的游船等等根本无法包含在行程内的项目,只要是另行收费的就都是违法行为了?客人自费上个厕所是不是也违法啊? (8月28日 23:35)

    因此如何进一步细化,特别是明确量化《旅游法》所涉管理范畴,势必将成为这部法律是否能最大程度发挥其效果的关键。而法律出台后的监管与执行更是《旅游法》、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必须要通过的大考。

    作者:侯沛

  上海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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